發票不慎遺失,應如何處理?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發布日期 :
2023-11-14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3-11-14
向廠商影印發票第一聯存根聯,並加蓋廠商負責人私章、統一發票專用章及“與正本相符”章,再行報支。
承辦單位:
會計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