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校生符合公務人員子女等身份且可獲補助金額優於「行政院減免 學雜費」,申請放棄113學年度第1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,製作「全額繳費單」。
發布日期 :
2024-05-16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08-08
承辦單位:
會計室
113CS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