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 :
2026-01-20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1-20
一、行政減免學雜費(拉近方案)
1. 依據現行教育部規定,行政院各部會之補助(如教育補助費)與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不得重複申領,可擇優減免。
2. 符合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資格者,可同時申領農漁民子女就學金。
3. 日間部四技(含五專後兩年)與二技學制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:定額減免$17,500元。(註:延修生不予減免)。
4. 進修部四技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:減免金額依總學分學雜費x 0.5計算,超過$17,500元者,以$17,500元計。(註:延修生與重修課程不予減免)。
5. 學生同一教育階段之同一學期僅有一次減免機會。
二、全額繳費單製作
1. 符合公務人員子女資格:本室會比對114-1學期繳費單並製作全額繳費單。
2. 同一教育階段之同一學期已使用過政府減免:本室會透過教育部系統比對並製作全額繳費單。
於115年2月1日,可從中國信託銀行繳費平台下載繳費單,請確認繳費單無誤後再進行繳費。
若有問題,請與會計室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