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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113年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之具體做法。

發布日期 : 2024-01-04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1-22

因應113年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,以下三類減免可擇優選取,分別為(1)每學期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.75萬(不須提出申請)、(2)各類學雜費減免與(3)各部會獎助學金。其中定額減免1.75萬可以與弱勢助學疊加。每位本國籍大學生於就讀大學四年期間,計有可使用「八次減免」的機會。本國籍大學生亦包含五專後兩年的學生。 為有效製作112-2學期本國籍日間部學生繳費單,具體做法如下:

1. 符合公務人員子女身分者:會計室透過導師與各系院調查具有公務人員子女身份的名單,由系院辦統一彙整給會計室製作「全額繳費單」,繳費後由父/母向所屬機關人事單位「申請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」。

2. 符合各類減免身份者(包含原住民籍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、身心障礙學生/人士子女、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):由生輔組所提供的已收件各類學雜費減免資料,製作符合所屬減免身份的繳費單。

3. 一般學生身份者:直接於繳費單減免學雜費1.75萬元(行政院減免學雜費)。

請各位同學留意自身權益。請在113/2/1於中信學生繳費平台下載繳費單後,檢視繳費單內容,若與所屬身份別不符合時,請聯繫會計室02-82093211 #2210, #2202, #2208 / 生輔組#3314, #331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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