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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與各部會學雜費補助注意事項

發布日期 : 2024-04-24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5-16
一、日間部四技與五專後兩年(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,500元),不含延修生。

1.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(71,600元/年,35,800元/學期)。
2. 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(71,600元/年,35,800元/學期)。
3.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(48,000元/年,24,000元/學期)。
4.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-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(71,600元/年,35,800元/學期)。
5. 國防部「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發給」(全額學雜費)。

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,500元與上述補助擇一(擇優),不可重複請領。

二、進修部四技(減免當學期學分學雜費*0.5),不含延修生,重修課程不予減免。

1.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。
2. 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。
3.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。
4.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-退休俸已女教育補助。
5. 國防部「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發給」。

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與上述補助擇一(擇優),不可重複請領。
承辦單位: 會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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